规章制度

    2023-02-16 11:05:38           浏览数:0

一、入馆须知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面部识别或二维码入馆,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借卡者和被借卡者均停止入馆一个月。

2.读者可携带本人书包和学习用品进入图书馆,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3.各类食品、饮料等不得带入馆内,雨伞等其他用品按指定位置存放。

4.保持环境安静,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不大声喧哗,走路注意放轻脚步。

5.衣着大方得体,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6.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随意搬动或移动馆内椅子等公共设施。

7.爱护公物,爱护图书;严禁折页、撕页、涂抹、刻画、偷书等不文明行为,不得损坏馆内公共设施。

8.文明阅览,阅览完毕后放到阅后书架。禁止抢座占座,离开阅览座位时,请将椅子归位并摆放整齐。离馆时必须带走全部个人随身物品。

9.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大功率耗电设备等入馆;严禁私拉电线;不得长时间使用馆内的电源插口给手机、电脑、充电宝等设备充电,人离开时,必须中断充电。

10.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张贴广告、通知或其他宣传品。

11.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使用和复制图书馆文献资源。

12.不得在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维护馆内秩序,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图书借还规则

1.读者需持本人校园卡借阅,校园卡不得转借他人借阅图书,因转借造成的后果,由校园卡所有者负责。

2.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仔细检查,若发现欲借图书有涂划、损毁等现象,需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做相应处理后方可借出。

3.若污损馆藏图书,需根据污损程度进行相应赔偿。污损严重无法继续收藏和使用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读者按图书借阅权限借书,有超期图书未归还的,不能继续借书。

5.节假日期间到期的图书,以及因闭馆等原因无法及时归还的图书,图书馆系统将统一延期至开馆之后两周。

6.被预约的外借图书自助借还机无法归还,须到总服务台人工归还。读者预约到馆的图书须到总服务台取书。

7.外文图书仅提供外借服务。特藏和珍本等图书,仅提供室内阅览,不予外借;个别珍藏资料不提供阅览服务,如有特殊研究和学习需求,需到总服务台提出申请,研究同意后办理临时借阅手续。

8.图书借阅权限及借阅期限

 

9.清还图书:学生休学、退学、毕业离校,均须来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

三、图书续借规则

1.借期内未看完的图书可续借1次,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2.续借须在图书到期前办理,已过期图书不能续借。

3.续借图书的借期自续借图书之日算起,教师、研究生图书续借期60天,本科学生图书续借期30天。

4.读者借阅记录中有超期未还图书或违章的不能续借。

5.读者可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自行续借,也可持所借图书到自助借还机或总服务台续借。

四、图书预约规则

1.预约图书仅限于所需图书已全部借出。

2.读者可以登录图书馆网站、移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智慧校园自行预约图书。

3.预约图书到馆后,图书馆系统将通过读者在“我的图书馆”绑定的Email向预约者发送预约书到馆通知,读者也可自行通过“我的图书馆”查询预约图书是否已到馆。

4.读者须在预约图书到馆通知发出7天内到总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否则,视为恶意预约,预约记录自动删除或转至下一位预约读者。恶意预约2次,取消预约资格。

五、数字资源阅览设备使用规则

1.数字资源阅览室、信息共享空间(平度)的计算机、设备,在使用前须在登到机上刷卡登到;开机后输入本人学号和消费密码方可使用,下机离开时须在登到机刷卡退出。

2.各楼层开放区域的检索计算机,免费供师生检索馆藏书目、数据库等电子资源。输入本人学号和消费密码即可免费使用,用完点击注销后即可离开。读者不得利用检索计算机进行个人文档、视频等材料的处理。

3.观看视频资源和收听音频资源时,需佩戴耳机,不得使用外放设备,离开时将耳机挂回原处。

4.读者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需告知工作人员修理,不得自行修理。禁止修改计算机配置文件、删除或修改系统文件、格式化硬盘,设备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览秩序,不得随意挪动桌椅、设备,离开时请将椅子等摆放整齐。

6.每台电脑上均安装有还原卡,硬盘空间上非电脑自身文档关机将自动删除,读者在使用过程中须及时将个人文件存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禁止利用图书馆的计算机或网络从事违反法律和违背道德的活动;读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黑客攻击、端口扫描、散播病毒等活动;禁止浏览、发表和传播有损国家民族尊严、学校形象的内容。

8.违反规定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情节严重的提交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六、数字资源使用规则

读者可在校园网内任何一台计算机检索、浏览、下载图书馆的数字资源,网址:http://lib.qau.edu.cn/

为了保护数字资源的知识产权和维护广大读者的正当权益,在使用数字资源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以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数字资源,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或其它非正常手段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数字资源(包括EndNote 等文献管理软件的自动批量下载功能)。

2.不得连续、系统、集中下载数字资源或整本下载电子期刊。

3.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数字资源。

4.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5.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责任,由违规者自行承担。

七、图书馆研修室预约规则

图书馆在城阳校区与平度校区均设有研修室,为本校师生学习交流、学术讨论提供场所,向本校师生提供免费预约使用。

1.单人研修室只向本校教师预约使用,多人研修室提供给 4 人及以上团队预约使用。

2.研修室的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

3.研修室采用预约制,读者可登录“青岛农业大学图书馆”主页或青岛农业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预约申请使用。

4.使用要求:

1)爱惜室内设施,保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需核对室内物品,清理好卫生,带走所有个人物品;如损坏或丢失室内公物,须按规定赔偿。

2)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遵守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开展研讨活动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控制音量,避免打扰或影响他人。

4)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负其责。

5)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违章用电。

6)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同时不得占用研修空间作为自习室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预约使用资格。

7)若研修室有特殊需要,图书馆将提前通知预约读者收回研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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